原标题:金塔县教育局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内容与标准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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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关乎国事民生的千秋大计
透过均衡看均衡
均衡是永无止境的自我完善历程
前言: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国家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决定对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县开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导评估认定内容主要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根据《酒泉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金塔县将于2024年接受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为进一步普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我县广大教育工作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水平,今后我们将分期推出相关业务知识。
第一篇 资源配置
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评估主要包含7项指标。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米以上;
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以上;
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监制:潘占明
责编:王冬梅
编辑:樊玉龙
来源:金塔县教育局督导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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