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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科教仪器电气试验设备管理办法

时间:2022-08-26 10:13:55 点击次数:360
 

1 主题内容

为规范本公司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满足工程施工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气试验仪器设备的申购、使用、维护、修理以及报废管理。

3 管理内容

3.1 本公司电气试验设备由生产技术部实施统一登记管理,各生产部门电气试验仪器设备的借调使用或划拨向生产技术部电气主管提出,并由生产技术部电气专业进行协调,相关生产部门实施。

3.2 生产部门电气专业专工兼任电气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建立仪器设备台帐,编制设备购置计划,按照电测仪表计量室的通知安排外送校验,负责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

3.3 公司各生产部门如需购置电气试验仪器设备可根据固定资产申购程序报生产技术部审核,也可在年度或三年滚动计划中提出。

3.4 购置计划应有明确的技术参数、参考价格和用途,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同类用途装备的情况。

3.5 电气试验仪器设备购入后,生产技术部负责登记台账并发放生产部门,生产部门应由专责管理人员及时登记建立档案。专责人员管理到每一台设备,保证正确使用、保养,不得造成人为损坏;电气试验仪器设备要按照规定定期校验,不得超过周期,确保精确度。

3.6 外送校验的仪器设备由专责人员负责校验的送取件,并将校验报告原件送交归口生产技术部。

3.7 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保管中损坏或定期校验后不合格的,专责人员要立即提出修理申请,无法修复则按照公司规定流程进行报废申请,报废批准后可酌情提出申购。

3.8 外送修理完成的仪器设备取回前由专责人员进行验收,通过后方可接收。

3.9 非正常使用或运输、保管不当造成电气试验设备损坏的,专责人员负责进行修复程序,并向公司生产技术部书面说明,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照价赔偿额度。

3.10 公司各生产部门电气试验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应由该生产部门负责人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经生产技术部电气专业主管审核并得到生产技术部主任、公司生产领导同意后才可外借,且应派有使用经验的专责人员一同前往并指导操作,并及时取回。

3.11 公司所有电气试验仪器设备可使用固定资产编号管理,由指定专责人员进行标识。

3.12 指定专人负责编制电气试验作业指导书,报生产技术部电气专业主管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批准生效。

4 附则

4.1本办法公司所有海外项目所属海外公司均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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